为严格落实省、市“外防输入”要求
坚决守牢疫情输入关口
我市在所有高速公路和
国省干线公路入扬方向
设置了疫情查验点
对所有车辆和人员进行严格查验
全力以赴筑牢疫情防控安全防线
3月25日凌晨3时许,扬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七大队民警在杭集南收费站疫情防控卡点执勤,在对一辆重型货车进行检查时,民警发现驾驶人陆某出示的是3月13日的行程码截图,企图“蒙混过关”。随后,生态科技新城分局杭集派出所民警将其口头传唤至派出所开展进一步调查。

经调查,陆某是扬州江都人,从事水产批发生意。3月24日晚,他开货车到外地批发市场进货,后准备返回扬州进行售卖。3月25日凌晨,陆某行至杭集南收费站,卡口执勤交警要求查看其核酸证明、行程码、通行证时,他因担心行程码显示有中高风险地区轨迹,无法通行,便向工作人员出示了一张只有扬州市的行程码截图。

陆某在明知有相关防疫规定的情况下,故意隐瞒自己中高风险地区的行程,出示自己事前准备好的无风险地的通信大数据行程卡,该行为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目前已被警方予以罚款二百元的行政处罚。

目前,陆某已被送至杭集镇健康驿站采取隔离管控措施。
广陵公安公布
一批涉疫违法案件
出入公共场所
未配戴口罩

3月25日,沙头派出所对江苏联谊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开展突击检查,查处两起拒不执行政府紧急状态下决定、命令案件。
01

市场内某商铺经营人刘某生不遵守疫情防控管理规定,出入公共场所未佩戴口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依法对刘某生行政处罚。
02

市场内某商铺装卸工刘某伟不遵守疫情防控管理规定,出入公共场所未佩戴口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依法对刘某伟行政处罚。

拒不配合
健康管理措施

03

3月24日,东关派出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辖区居民陈某从疫情中风险地区返扬后,在知晓《扬州市疫情防控2022年第7号通告》相关规定的情况下,未按要求实行严格居家健康监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依法对陈某行政处罚。

拒不执行
暂停营业要求

04

近日,文峰派出所在例行检查中发现,联谊路某棋牌室经营人阮某在明知需要暂停营业的情况下,仍然心存侥幸,偷偷开门供他人打麻将娱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依法对阮某行政处罚。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广大市民应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的相关规定,服从管理,积极配合,对于拒不执行政府规定、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一经核实,将严厉打击,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