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湖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目前全国疫情防控形势持续向好,省内疫情防控形势平稳,湖州有关防疫政策调整如下:
一、有序规范开放公共场所
疫情低风险地区可正常开放公园、旅游景点、室内外场馆以及宗教场所;商场、超市、宾馆、餐馆、影剧院、网吧、棋牌室、麻将馆、桌游室等经营主体,在按规定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可依法依规自主决定经营时间和经营方式。

二、社会活动正常化
各地、各单位在规范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可组织开展各类会议、文艺演出、体育赛事、展销展览、集会庆典等活动。市内会议等室内聚集性活动超过200人或举办全省、全国性会议及活动的,应当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节庆、展会、体育赛事等大型活动在正式举办前15日,活动举办地政府应会同相关主办单位进行专项风险评估研判。

三、畅通人员正常出行
在浙江省全域为低风险地区时,各地应保障人员在省内自由流动(正处于健康管理措施人员除外),不得出台政策限制人员在省内、国内低风险地区正常流动。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做好行程报备前提下,可恢复在编在职人员休假、旅游、探亲等跨省出行活动;但应避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及边境城市。

四、动态管理“行程卡”
除医院等重点场所外,火车站、长途客运站等跨区域交通场站,政府机关、学校、养老和儿童福利机构等场所可停止查验“行程卡”,但应认真落实测温、亮码、戴口罩等常态化防控措施。

五、解除“一老一小”服务机构封闭管理
在院老人、儿童和工作人员可以外出,返院后报告外出路线;亲友、志愿者等经实名登记测温亮码后,也可入院探望,原则上探视全程佩戴口罩。加快恢复乡镇(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社区居家照料中心、老年食堂正常运行,不得以疫情防控为借口停止服务。

六、退热等药品实行登记销售
零售药店要做好药物销售管理,对购买退热、止咳、抗病毒、抗菌等四大类监测范围药品的人员实行实名登记。


健康提醒
湖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醒,广大市民仍应严格遵守防疫规定,出门在外做好个人防护,养成戴口罩、“一米线”、勤洗手、勤通风、少聚集等良好的卫生习惯,积极接种疫苗,共同维护来之不易的抗疫成果。


